巴州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巴园区办[2008]1号

 
 

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园区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业园区、县市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园区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园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园区函[2008]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务必于2008818日前分别报州经贸委和财政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巴州经贸委投资规划科   张宇峰      库热西·艾山

电话:2025013           

巴州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欧阳宏群

电话:2610060

 

 附件: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园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巴州园区办                       巴州财政局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工业园区  资金  申报  通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812日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园区函[2008]14

 

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园区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园区办、财政局,乌昌财政局,各地州市园区办(经贸委)、财政局:

2008年自治区工业园区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已于今年6月下达,专项资金也已基本拨付到项目单位。根据工业园区建设的需要,自治区追加了2008年工业园区专项资金规模,以进一步支持自治区工业园区加快发展。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符合《关于做好2008年自治区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园区函[2008]4号)中的要求。

2、本次申报以园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园区孵化器建设)贷款贴息项目为主。上半年已申报但未列入计划的项目,此次申报只需提供申请报告,相关附件可不再上报(确需增加的附件可一并报送)。

3、申报材料中应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同书关键章节复印件,证明该建设项目系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822日,逾期将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自治区园区办、财政厅。

三、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和联系人

自治区经贸委工业园区管理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

联系人:帕尔哈提

电话:0991-4521024              邮编:830000

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

联系人:贾晶晶

电话:0991-28167462359257     邮编:830002

四、本通知可登陆自治区经贸委网站(www.xjetc.gov.cn中“园区经济”子站)、自治区财政厅网站(www.xjcz.gov.cn)查询、下载。

 

 

 

 

自治区园区办                        自治区财政厅

 

 

 

二○○八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工业园区  资金  申报  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8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