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各委办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经贸(委)局、财政局、文明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部署,今年将在全国开展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为切实组织好我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结合我州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州经贸委 乌兰托娅 电话:2027564
附件:自治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巴州经贸委 巴州财政局
巴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巴州文明办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照明 实施方案 通知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18日印
自治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1127号)和《自治区经贸委、财政厅关于实施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新经贸环资[2008]421号)精神,做好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分配给我州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工作的重要性
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是实施“十大节能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效果明显,是一项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的有效途径。据测算,如果今年16万支节能灯全部替换在用的白炽灯和旧日光灯管,则每年可节电1822万千瓦时,折合年节能量6641.18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29800吨,二氧化硫300公斤,节能减排效果非常明显,对完成我州今年和“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目标任务
2008年9月底前完成16万支节能灯推广任务,其中: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10万只、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6万只。全州各县的任务原则上不少于1万只。各县市任务见附表。
三、财政补贴受益对象及补贴标准
财政补贴的受益对象是我州的大过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大宗用户是指工矿企业、医院、学校、宾馆、商厦、写字楼等采用照明产品集中的场所;居民用户是指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用户。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大宗用户购买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购买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
四、产品价格
(一)自镇流荧光灯
1、5W、7W的中标协议供货价格7.3元/只,大宗用户享受5.11元/只的推广价格,城乡居民用户享受3.65元/只的推广价格。
2、9W、11W、13W的中标协议供货价格7.8元/只,大宗用户享受5.46元/只的推广价格,城乡居民用户享受3.9元/只的推广价格。
3、18W、24W的中标协议供货价格11元/只,大宗用户享受7.7元/只的推广价格,城乡居民用户享受5.5元/只的推广价格。
(二)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
1、T8
(1)18W的中标协议供货价格6.3元/只,大宗用户享受4.41元/只的推广价格,城乡居民用户享受3.15元/只的推广价格。
(2)36W的中标协议供货价格7元/只,大宗用户享受4.9元/只的推广价格,城乡居民用户享受3.5元/只的推广价格。
2、T5及支架
(1)14W的中标协议供货价格25元/只,大宗用户享受17.5元/只的推广价格,城乡居民用户享受12.5元/只的推广价格。
(2)28W的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元/只,大宗用户享受21.1元/只的推广价格,城乡居民用户享受15元/只的推广价格.
五、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一)动员和宣传(8月下旬)
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通过宣传推广、照明节能知识讲解、展示产品、派发资料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财政补贴优惠政策以及节电效果,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到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的工作中来。
(二)制定推进计划(8月下旬)
各县(市)经贸、财政部门协调中标企业,根据产品需求和用户地域分布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推进计划,于8月30日前报州经贸委、财政局。
(三)组织中标企业与用户衔接(9月上旬)
各县(市)根据推广任务和重点领域,采取座谈、会议等方式,组织中标企业和用户衔接,确定所需产品的型号、数量,建立服务联系。
(四)组织企业安装及回收废旧灯管(9月上、中旬)
中标企业按照推进计划上门到企业和社区示范安装产品。州经贸、财政部门选派1-2名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示范安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标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用户要按时付款,并办理有关确认手续。
回收废旧灯管与安装高效照明产品同步进行。拆卸下来的废旧灯管由取得营业许可资质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免费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五)报送推广进度情况(9月下旬)
各县(市)要随时统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数量,掌握工作进度,并填写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数量统计表(见附件2),9月20日前报送州经贸委、财政局。
(六)组织申报(10月上旬)
各县(市)财政、经贸部门汇总中标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材料,审核确认后报州经贸委、财政局。
(六)现场核查验收(10月中旬)
10月中旬,各县(市)经贸局、财政局、文明办等部门组织力量对本地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和实际安装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州经贸委、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各县(市)推广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中标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进行核实。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国家确定的“十一五”后三年节能目标的需要,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此项推广任务。此项工作将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节能减排示范社区及节约型机关活动考核的一项内容。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自治州经贸委负责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的总体组织和协调;自治州财政局负责推广过程的账务监督和管理;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文明办要结合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推动政府办公楼宇的照明节能改造。各县(市)经贸、财政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与建设、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一道做好工业企业、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等大宗用户的应用工作;各县(市)文明办、总工会等单位要按照《自治州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节能灯的推广活动。
要充分发挥中标企业在推广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做好推广工作。同时,各县市、各部门要为中标企业和用户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各县(市)经贸、财政等部门要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职责。要加强推广工作的核查和监管,防止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确保高效照明产品真正安装到位,确保用户得到真正的实惠。州经贸委、财政局面向全州公开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监督举报电话(0996-2027564、2610060),对节能灯安装不到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公众可通过公开电话举报。
(四)及时总结,打好基础
各县(市)经贸、财政部门将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以及先进典型等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前联合上报州经贸委、财政局。力争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任务,为今后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附件:1、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流程和购买程序说明
2、全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计划分配表
3、2008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申请表
4、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数量统计表
5、高效照明推广项目城乡居民购买登记表(城市社区用)
6、高效照明推广项目大宗用户购买登记表
附件1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流程和购买程序说明
一、推广流程
大宗用户推广流程(数量要求300支以上)
1、由州经贸委将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各县(市)将任务分配到下属的用户单位。
2、各用户单位与所在地各县(市)经贸局联络。各县(市)经贸局通知佛山照明派人与使用单位洽谈并签订购销合同。或可直接与佛山照明或代理服务机构联系,佛山照明或代理服务机构派人与使用单位洽谈并签订购销合同。
3、汇款交货完毕后用户填写“2008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签章确认后,由佛山照明代理服务机构交所在地县(市)经贸局、财政局盖章认可。
居民用户推广流程
1、由各县(市)经贸局、文明办将任务落实到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组织各居(村)委会开会推广。由各居(村)委会按照要求统计登记本辖区内所需采购节能产品的规格数量,并由各居(村)委会代收款后将规格数量上报县(市)经贸局。
2、县(市)经贸局汇总后报州经贸委,州经贸委安排佛山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按具体规格数量将产品送到各居(村)委会。各居(村)委会支付汇款后盖章确认采购节能产品的规格数量。
3、居(村)委会负责按规定数量发放到居民手中。
4、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可组织本单位职工填报认购数量及规格,与佛山照明代理服务机构洽谈并签订购销合同。汇款交货完毕后使用单位填写“2008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申请表”签章确认,交佛山照明代理服务机构,由该服务机构交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认可。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州直企事业单位购买数量统计汇总后报州经贸委、财政局。
二、用户购买程序
大宗用户购买程序:
1、大宗用户直接与佛山照明代理人何锐联系(13899076716),确定所需产品、规格、数量;
2、佛山照明代理安排人员与用户签定购销合同,并将其中一份合同报当地经贸局(委)备案;
3、佛山照明代理收到用户货款后按合同履行供货等服务;
4、用户在相关证明文件中签章证明已经使用了相关数量的产品;
5、佛山照明按国家投标文件中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居民用户购买程序:
1、居民购买政府补贴之节能产品的,直接到所在地居委会登记购买规格、数量,并预交款。(每户限购30支);
2、由居委会造表汇总后,将汇总表统一上报所在地经贸局;
3、县(市)经贸局通知佛山照明送货至居委会(附居委会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货到后,居委会与供货企业结清货款;
4、居委会安排将节能产品发放到居民手中;
5、居委会证明文件中签章。
中标企业联系人:张锦活(佛山照明厂家代表) 13999291833
何锐(佛山照明巴州经销商)(0996)2286582 13899076716 13899076718
附件2:
全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计划分配表
|
单 位 |
产品类型 |
推广数量(单位: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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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 |
自镇流荧光灯 |
50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
尉犁县 |
自镇流荧光灯 |
10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
轮台县 |
自镇流荧光灯 |
15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
若羌县 |
自镇流荧光灯 |
3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
且末县 |
自镇流荧光灯 |
7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
焉耆县 |
自镇流荧光灯 |
15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
博湖县 |
自镇流荧光灯 |
10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
和硕县 |
自镇流荧光灯 |
10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
和静县 |
自镇流荧光灯 |
18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
自镇流荧光灯 |
7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
塔里木油田公司 |
自镇流荧光灯 |
15000 |
|
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 |
附件3:
2008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申请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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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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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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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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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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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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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规格 |
中标价格(元/支) |
大过用户补贴后价格
(元/支) |
居民用户补贴后价格(元/支) |
申购安装
数量(支) |
|
广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普通照明自镇流荧光灯
小 计 |
5、7W |
7.30 |
5.11 |
3.65 |
|
|
9、11、13W |
7.80 |
5.46 |
3.90 |
|
|
18、24W |
11 |
7.70 |
5.50 |
|
|
T5灯及支架 |
14W |
25 |
17.5 |
12.5 |
|
|
28W |
30 |
21.1 |
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