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3日,自治区环保局副厅级巡视员赵成林率自治区清理整顿小冶金南疆检查组一行,对巴州清理整顿小冶金企业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近两年,自治区部分地州出现了片面理解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顾当地资源环境和物流条件,盲目发展小冶金产业,小高炉、小轧钢、小有色和小炼焦等情况,个别地方甚至违法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地条钢项目,生产和销售地条钢产品,造成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加剧、物流秩序紊乱等严重后果,直接影响了全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遏制这种不良倾向的蔓延,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小冶金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小冶金开展专项整治。
我州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开展清理整顿小冶金企业工作的总体安排,自2000年以来,州、县市两级政府和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取缔了一批小冶金企业,清理整顿取缔小冶金专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今年9月,我州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好清理整顿小冶金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对自治区公示的巴州境内12家拟淘汰落后冶金企业及产能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目前已关停的有4家,分别是:和静县旭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西站正迪铸造厂、库尔勒西站兰州军区库尔勒房产处奋兴生铁铸造厂、库尔勒北站张淑利铸造厂,其厂房及设备已改变用途,转产其它行业,工商登记已予注销。其余8家企业中除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尚在生产外,另外7家已退出冶炼,转为小型农机配件的加工铸造。分别是:巴州和静宏昌钢制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库尔勒开元铸造厂、库尔勒国泰铸造厂、库尔勒唐丰铸造厂、库尔勒威建金属防腐器材厂、库尔勒西站宁兴铸造厂、库尔勒通华非标准件加工厂。
自治区清理整顿小冶金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柴风兰副州长代表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巴州清理整顿小冶金专项工作情况汇报》,会后在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濮玉东及环保、工商、质监等领导同志陪同下对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和现场指导。检查组每到一处首先查看了企业的外部环境、原材料、产成品、生产设备等,其次核实其生产设备是否为国家明令禁止的小冶炼设备,再次认真核实其设备生产的产品是否为国家明令禁止的“地条钢”等产品,最后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环评报告、排污许可等法律文本,逐一核对。
经检查清理,现有8家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技术改造1家: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关于新疆金特和钢钢铁有限公司50万吨炼(轧)钢项目立项的批复》(新计工业[2004]40号),本着等量置换无新增生产能力的要求,先后实施了炼铁高炉改造,2007年11月588立方米高炉建成投产,计划在2009年前关停89、120立方米小高炉;拟于2010年再建2座588立方米高炉,并关停淘汰158立方米高炉。
转变经营方向1家:巴州和静宏昌钢制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原有2台0.5吨中频炉早已停止使用,目前企业已转变经营方向,从天津等地购进钢管等原材料,加工生产散热器等产品。
停产4家:库尔勒唐丰铸造厂、库尔勒威建金属防腐器材厂、库尔勒西站宁兴铸造厂、库尔勒通华非标准件加工厂原有设备分别为0.5吨中频炉、0.5吨焦碳炉、0.75吨中频炉,主要生产农机配件、下水道井盖等,均已停产。
正常生产2家:库尔勒开元铸造厂、库尔勒国泰铸造厂位于库尔勒私营经济试验区,两企业的主要设备分别为一台0.75吨中频炉和一台0.5吨中频炉,目前仍在使用,主要生产农机配件、下水道井盖、皮带轮、滴灌配件、阀门等。
目前全州再无发现新建冶金企业。
自治区检查组详细查看了库尔勒威建金属防腐器材厂主要设备0.5吨焦碳炉。该企业虽已停产两年之久,但其焦碳炉确属高污染、高耗能之落后生产工艺,按照国家钢铁产业政策规定,属于淘汰范畴。检查组对此明确指出:当地经贸部门应立即牵头组织环保、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依照程序予以淘汰、就地拆除,并将整个过程现场拍照、形成材料逐级上报。自治区将其作为淘汰类企业,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