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和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做好我区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的通知》(新经贸传[2008]66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州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近日我委会同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州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过认真调查落实,查明目前巴州有7家塑料生产企业,其中2家生产滴灌塑料管,2家生产塑料颗粒,2家生产民用排水塑料管,1家生产农用地膜,无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企业。
工商、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38人次,检查市场45个,检查经营户2949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187476个,责令23家超市,134家经销店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还在群众密集区域开展了宣传活动,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及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的重要意义,引导消费者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倡导文明消费,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积极推进环保资源节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