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在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统一部署,我委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辅导讲座,对委机关干部进行培训,并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了《突发事件应对法》
知识教育,使委机关公务员初步学习和掌握了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的知识。
按照巴人明电[2008]11号“关于组织自治州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委非常重视,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及参照事业单位共45名同志参加了12月5日举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区统一考试,对学习成效进行了检验,起到了以考代学、以考促学的作用,增强了我委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