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心部署,加强组织调控。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庆节”商品市场供应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经贸部门和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适时组织调控,对节日供应和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监测,维护市场稳定。积极组织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供应链抓紧备货,增加适销对路商品,特别是优质品牌商品供应,使城乡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结构合理。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净化肉品市场,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要求各县(市)经贸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畜禽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州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巴州经贸委关于印发《巴州经贸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会同关职能部门,继续全力做好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动员畜禽经营户积极组织货源,确保节日市场供应;进一步加强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工作,提高屠宰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打击商贸欺诈行为,加强促销组织管理。要按照巴州经贸委《关于开展2008年自治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州商贸系统中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服务活动,大力推进商业职业道德建设,引导企业拓宽服务领域,树立商业企业新形象。继续组织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的专项活动。要求各县(市)经贸部门,切实加强商业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重大商业促销活动严格事先报告和审批制度,及时排除各种隐患,防止因商业促销活动而发生秩序混乱和人身伤害等事件。
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市)经贸部门组织或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市场销售的各类商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依法查处;对商场、市场、餐饮企业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消防隐患由有关职能部门按规定责令停业或限期整改;加强市场监控,及时掌握市场供应、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向上级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